参展事项
1. 标准展位提供:展位地毯铺设、中英文双语楣板、咨询桌一张、折椅两把、射灯或日光灯两个、220V插座一个。
2. 光地展位:指除室内标准展位以外所有展位均为光地,此展位不提供任何装饰、不提供电源,参展商须自行设计并搭建展台,展台限高5米。室内光地展位起租面积为36㎡,室外光地展位起租面积为 100 ㎡。
3. 展位规划:标准展位的申请主要是依据展品类型及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划分。光地展位的申请主要是依据展品类型、报名顺序、参展尺寸、设备重量等多因素进行划分。
4. 参展商确认展位后不得将展位全部或部分转租、转让给第三方。
5. 展馆地面承重 3.3t/㎡。
6. 展位位置及参展面积须经参展商与组委会共同确认后方有效。